禮拜六我阿姨騎機車載我,很倒楣的我們被一台休旅車擦撞,導致我們人車倒地,我只受了手腳擦傷、瘀青,不過阿姨就比較嚴重,腳掌有部分骨折了。
這是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三件擦撞事件,雖然以前工作也處理過不少車禍案件,相關法規都滿熟了,不過是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感覺還是不一樣,還是會被嚇到。
在事發當時確認對方已報警後,我就先打電話給我爸媽,這時候家人才是我的定心丸。
過了一會兒,警察未到,救護車先到,我先扶受傷的阿姨上救護車,就繼續留在原地等警察,後來警察跟我爸都來了,我跟警察看了一下現場,發現對方車的鏡子都斷掉了,我判斷事故責任是對方有過失,暫時鬆了一口氣。
一會後,警察發現我也有受傷,就堅持再叫救護車載我去醫院檢查,所以我就坐了人生第一次的救護車,到醫院急診室,看到阿姨的腳已經做了簡單的包紥,但生性比我還膽小100倍的阿姨,看到我就快哭了,還緊抓住我的手不放,我安慰她一下後,就讓護理師幫我檢傷,再去拍了X光,幸好後來醫生看診說骨頭沒有受傷,只有表面擦傷。不過我下禮拜就要訂婚了,居然帶著傷口, 嗚嗚嗚。
有趣的是,當時醫生還問我說是我騎車載阿姨的嗎?我不明所以就回答是,後來醫生說:「你知道她要開刀嗎?」。我心想:「所以你這是在怪我嗎?」,不過也只點了個頭表示知道。
我包紮完畢後,這時我媽也來了,我們就到阿姨床邊陪她,後來警察也過來幫我們實施酒測、做筆錄,姨丈跟車禍對方當事人也過來醫院。
原本急診醫生說阿姨的腳骨折要開刀,我們就在等骨科醫生準備開刀,不過後來給骨科醫生看過X光片後,骨科醫生說不用開刀,先打石膏,之後再觀察,阿姨當場鬆了一口氣,包好石膏之後我們就回家,希望阿姨能儘快復原,這件事情也能儘快處理好!
這篇的照片在醫院警衛室跟警察做筆錄時,我媽幫我拍的照片,不過當時臉的表情太扭曲了,只好貼個馬賽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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